您好,欢迎来到苏州仁达物流有限公司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   
  新闻中心
苏州物流公司新闻
苏州货运公司动态
苏州物流运输专线
湖州物流公司知识
杭州电梯运输常识
联系我们  
苏州仁达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江七都镇常增路1696号
手机:138-1279-9892
联系人:李经理
邮箱:707749554@qq.com
网址:http://www.rendawl.cn
苏州货运公司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苏州货运公司动态正文
    杭州电梯运输公司寄快递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  作者:苏州物流公司编辑  时间:2020-10-27 10:20  点击: 0  【打印此页】 【返回上一页】  【关闭
      杭州电梯运输公司寄快递应注意哪些事项,目前国内的快递市场非常混乱,有不少小快递公司在混水摸鱼,他们根本不具备正当的营业手续,几个人就组成一个小快递公司。他们打着正规快递公司的旗号,随意降低快递价格,对快件的安全无法保证。事实上,他们的经营成本几乎为零,严重扰乱了整个快递市场的秩序,使用不正当的行为手段争取客户,对客户的利益也带来不安定因素。
      如果错误选择了快递公司,很容易就会给您的公司及个人带来损失。通常情况下,常会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快件丢失或损坏;
     
      2.快递公司人员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等)或者是快递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没有合法牌照,都会在送件途中被公安机关扣留,从而无法保障贵重快件物品安全送达;
     
      3.快件被不合法的快递公司卷走,发生敲诈案件等。
     
      杭州电梯运输公司寄快递应注意哪些事项,因此,作为公司的行政人员,您在为公司选择快递服务公司时,非常有必要提高警惕、严格把关,从而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因选择不当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行政人员如何选择快递公司?可以到寄件网查询一下,作为公司的行政人员,当您为公司选择快递公司时,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您务必注意如下事项:
     
      1.要求快递公司出示相关的合法营业证明。如: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等。
     
      2.要求对方出示上述证明的原件,因为不少小快递公司其实根本就没有合法的证明,但他们同样会找些借口为您出示伪造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如果您公司的快递业务量很大,对快件的安全要求可能更高,必要时您应该到快递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不要轻信他们所描述的公司规模、服务质量等。有些小快递为吸引客户,也会胡乱吹嘘自己公司的实力。
     
      4.可以了解一下快递公司目前正在为哪些公司做快递服务,可以通过他们的服务对象侧面了解快递公司的真实实力。
     
      行政人员在与快递公司签定合作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行政人员与快递公司签定合作协议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应在合同附件里保留对方公司的各种合法的营业执照证明的复印件;
     
      2.如果对方是一家普通的快递公司,还应保留对方公司法人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您公司每月大致的快递费用及快件的大致价值,要求快递公司在签定合同时向您公司支付相应的快件押金,以作为快件安全送达的保证。等到双方合作终止时,再按合同要求退还给对方。
     
      4.结款方式要定为月结。
     
      5.在合同中约定好相应的快件赔偿、保价、延误送达等相关的处理方式的条款。
     
      总之,根据双方公司的实际情况,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必要的条款,以便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相关文章
 
杭州物流公司 | 绍兴物流公司 | 苏州物流 | 莱宝真空泵维修厂家 | 宁波物流公司 | 检针器粘合机 | 金属检测机器 | 油烟管道清洗 |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企业文化
公司的优势
客户案例
资质证书
服务项目
公路物流运输
冷藏运输
大件物流运输
集装箱物流运输
轿车运输托运
电梯物流运输
物流专线
苏州到拉萨物流专线
苏州到成都物流专线
苏州到武汉物流专线
苏州到重庆物流专线
苏州到贵阳物流专线
苏州到广州物流专线
物流车辆展示
大型物流公司车辆
中型物流公司车辆
小型物流公司车辆
苏州大件运输车辆
苏州危险品运输车辆
苏州电梯运输车辆
新闻中心
苏州物流公司新闻
苏州货运公司动态
苏州物流运输专线
湖州物流公司知识
杭州电梯运输常识
苏州物流公司手机扫一扫
 
版权所有:苏州仁达物流有限公司 Copyright ©RenDaWl.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138-1279-9892
苏ICP备19014824号-3